学工办工作职责
学工办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,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、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、计划总结及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学生理想信念、爱国主义、道德法纪、科学人文素质、安全稳定、发展成才等教育。负责学生日常学习、生活、劳动、纪律等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。
4、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和学生奖励(学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评定)。
5、负责学生安全纪律管理和学生处分及校内申诉管理。
6、负责贫困学生资助工作,包括建立贫困生档案,管理学生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;负责贫困学生的学费缓缴和减免审批;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、审核及还贷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学生宿舍学生行为规范及文明习惯养成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9、负责新生入学接待、教育和军训工作,协助教务处完成学生注册等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。
11、负责学生保险及理赔有关工作。
12、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处理。
13、负责档案管理工作。
14、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与使用。
15、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