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
为了保证学生党员的质量,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,更好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:
一、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,要坚持党的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原则;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二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,吸引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
1、党支部应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党支部应加强与团支部的联系,党员要联系团支部,按期上党课并加强对马列主义学习、小组学习活动的指导。
2、对于递交《入党申请书》的同学,党支部应认真登记,并及时指派党员与之联系;团支委应开始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,并分阶段进行详细记录。
三、规范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,进一步发挥团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基础作用
1、团支部要做好对入党申请人的长期考察工作,并做出详细书面材料。
2、团支部在长期考察的基础上,根据现实表现及考察结果,召开支委会或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(班委及宿舍长列席参加),讨论确定向党支部推荐思想进步、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名单(讨论稿),并提交团员大会讨论。
3、团支部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之前,对讨论对象进行群众意见调查。调查范围至少为导师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任课教师、同班同学等。团支部要将意见有重点地反馈给培养对象,使其明确努力方向。
4、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,充分讨论推荐名单。在会议上汇报群众意见调查结果。讨论后经全体表决,通过后形成支部决议,由团支部到团总支领取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》,填写并报团总支审核同意后,向同级学生党支部推荐。推荐时应将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》、《群众意见调查》、《团支部考察材料》(自制)等材料一同上报至同级学生党支部。
5、团支部在推荐过程中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,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、简化工作程序等现象的出现。
|